【雀週記】當我們決定將孩子託付給別人帶…

#褓母 #新聞 #虐童 #托嬰 #當我們混在一起 #幼兒園

    

以前還在當小姐、看新聞的時候,對於生活八卦這類新聞常感不耐,但因為台灣電視超愛報的,有時一報就花老半天的時間、或者把中國民間人事物影片都盜來播報,常惹得我白眼連連。

不過這一切在我生完小孩之後,有些改變了。

我生完大兒子做完月子那一陣子,台灣爆出鹽奶殺嬰案,據說還是跟我兒子在同期同個醫院發生的!聽說這案件私底下並不單純,其實有牽扯到台灣女性最懼怕的人情/世故/婆媳/道德層面問題,是很複雜的人間異語。這算是當初鬧很大的新聞,但每天播報也沒讓我再翻白眼,大概就是成為媽媽之後的心態就不一樣了。

現在,尤其是看起來或許並不很大的育兒新聞都會引起我的特別注意,例如之前曾看到一則新北市公立托嬰中心摔斷嬰兒瑣骨的新聞,整個心涼了一半。那時真想揪著那褓母叫她把孩子瑣骨還來!
老實說就算小孩子是自己帶,大人也是會不小心就犯下傷害孩子的錯誤,例如我家那口子就曾不止一次在抱著哭鬧小孩的慌亂行走之中,讓兒子掙扎的頭手撞到門板、牆壁、嬰兒床護欄… (你沒看錯,全都撞過,根本就是《當我們混在一起》裡面茱兒芭莉摩的翻版),而且只要是在台灣這幾年有生過小孩那你很有可能就是酪梨壽司的粉絲,她家那口子不也因為要訓練嬰孩乖乖坐嬰兒車就讓兒子掙扎過度、大腿骨就骨折了?說這些也不是要為褓母脫罪,只是想說就算自己帶自己的小孩,我們也可能在無心之中就讓小孩受到傷害,雖然褓母照理來說比我們專業,但有時難免就是會有意外。

可是!令我傻眼的是,褓母在嬰孩從尿布台摔到地上的第一時間不但沒有通知父母(大家都知道摔到都要注意有沒有腦震盪、受傷什麼的),還企圖隱瞞整個事件,把小孩受傷回家後一直哭、一直哭的現象解釋為「想睡覺」,三言兩語就想打發爸爸媽媽。等到家長自己細查孩子體況發現瑣骨已經骨折了,才支吾其詞、說「對啦他其實有摔到」吼這到底是要氣死誰?朱立倫不用負責嗎?!

比褓母費便宜一半的公立托嬰中心如此不誠實,但私立幼兒園也常出現虐管小孩新聞,嚴重者如今年初有新竹私立幼兒園的保母將7個月大女嬰以尿布蓋臉致死、台中托嬰中心保母把8個月大男嬰用大腿按趴地板十分鐘以上導致男嬰窒息死亡… 這些誇張案例都讓人不禁要問「我們把小孩託付給別人帶、在外面拼死賺錢的意義是什麼?」!

今早又看見彰化鹿港私立幼兒園老師暴打小孩的監視影像畫面,害我中午外出寫稿搞得心浮氣躁。

讓父母驚嚇、讓孩子受傷的托嬰中心到處都有,哪裡有地雷會被我們踩到?沒人知道。

生老大之前,我跟老公曾經討論過要不要去上個課考個褓母證照來帶小孩,考褓母說難不難,不是為了想當褓母賺錢、而是有「校想」過其中一人在家自己帶孩子(但想拿個補助減輕台灣家庭現在需要雙薪才能抒解的經濟負擔)。但想想其實可悲,為何在台灣要去上奇怪的課還要考褓母才能享受自己帶小孩的一點點優惠?這件事我從瑞典唸書回台以後怎樣都想不透(在瑞典生小孩,政府會給你一份育嬰薪水,長達400天左右的八成薪,父母個別可請480天,兩人一家庭能過三年帶小孩而且有薪水可領的日子)。

好吧,誰叫我們後來沒真的去考褓母?

 

但在不斷看見托嬰中心和幼兒園有虐待小孩新聞事件冒出的現在社會生活中,誰不會開始質疑這些所謂的專業照護機構的照護人員的專業度?

褓母、幼教老師資格到底好不好取得?

或者是這些虐待者真的是有證照的嗎?

當我們決定把孩子託付給別人帶的時候,若不小心把小孩交給沒有專業又沒有愛的人,那需要承擔的慘痛下場豈不就是毫無下限可言?

所以是不是可以請記者們以後處理這類新聞時、先要求園方提供照護員或老師的專業或資格證明文件?(甚至政府應該要求幼兒園提供這些文件給每位決定讓小孩入園的家長)

另外一個嚴重的問題就是,我們知道一般褓母帶兩個小孩就是極限,但一個大人要如何一口氣帶五個以上、會哭會鬧會跑且有各自不同需求的小孩?這一樣是回到政府育兒策略與社會資源提供的問題。問題很大,是當代年輕夫妻不太敢生小孩的癥結之一。

…欸,不對:我記得自己小時候也上過一年幼稚園,當時師生比分母大得不可思議的時代、班上都有兩個老師了,怎麼彰化這班幼兒園只有一個老師在帶小孩?若有另一個老師在場、怎樣都會拉著情緒失控/發瘋的老師不要虐童吧?

記者先生小姐想追報這則新聞的話,可不可以幫忙台灣父母們問清楚呢?

 

2015年聖誕節的這一天,我竟然在擔心台灣托嬰/幼兒園有發生過多少虐童事件、台灣社福體制有多簡陋!嗚!!!